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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福州中考体育考试达B级才能上一类校
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福州日报 2007-12-13 9:35:02

记者12日从市教育局获悉,《福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》12日出台,福州市初中毕业生2008年升学体育考试将按“ABCD”等级计算,报考市区一级达标普通高中的考生体育成绩需达到B级以上(含B级)。福州市还推出了一系列人性化的免考缓考政策。
    根据省教育厅“从2008年起,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参加体育考试”的有关规定,明年开始,福州市初中毕业生恢复升学体育考试,所有参加毕业升学(即报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)考试的初中毕业生(含应、往届)都必须参加规定的必考和选考项目的考试。福州市中招升学体育考试将在明年3月底至4月中旬进行。城区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,八县(市)由各县(市)教育局招生(中招)部门组织实施。

    考试项目包括这些

   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升学体育考试包括初中毕业时身体素质、运动能力测试和初中阶段体育课学习成绩两个部分。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分为必考类与选择类。必考类项目为50米跑。选择类项目分为四类,分别是:1类,1000米跑(男)、800米跑(女);2类,立定跳远、一分钟跳绳;3类,实心球、引体向上(男)、一分钟仰卧起坐(女);4类,篮球运球、排球垫球。考生除必考类项目外,可在选择类的四类七个项目中任选两项,参加考试,三个考试项目都在半天内完成。而初中阶段体育课考试考查项目为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《体育(体育与健康)课程标准》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。

  计分采取等级制

    最终计分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,由初中阶段体育课学习成绩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组成,共计100分,其中初中阶段体育课成绩占25%(满分为25分),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占75%(三项总分75分),两项成绩相加再折算成ABCD等级(A为90分以上,B为75-89分,C为60-74分,D为59分以下)。升学体育考试按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,考试当场亮分。初中阶段体育课成绩由各个学校教务处和体育教师每学期组织测试,按升学考试评分标准评分,初中阶段前五个学期(初一、初二和初三上学期)每学期总分5分。

    根据要求,报考市区一级达标普通高中的考生体育成绩需达到B级以上(含B级),报考县(市)一、二级达标普通高中的考生需达B级以上(含B级),报考普通高中、五年专的考生需达C级以上(含C级)。

    考生可进行再一次考试

   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在C级及以下的,有机会进行再一次考试,这是明年体育考试中最大的亮点。再一次考试和补考不同,是针对那些考试当天状态不好、体育基础较差的考生,在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情况下,自己报名,再参加第二次考试。以学生自愿为前提,两次考试成绩以高分为准。根据相关工作的需要,第二次考试可能安排在升学体育考试后一个月,这样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可以在一个月里抓紧锻炼,争取取得好成绩,充分体现人性化,让考生、家长、社会满意。

    考场出现意外者可补考

   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,如果考生出现意外事故,如摔伤、被器械砸伤等,经考场主考批准后,该考生的此项目就可以当场补考一次。如果考生伤势严重确实不能补考,经主考批准并报当地县(市)教育局备案后,该项目可以缓考。但缓考考生的已考项目成绩仍然有效,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。而因考前临时伤、病(含女生例假),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,只要持有县(市)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(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证明),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,也可以缓考。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。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只允许缓考一次,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安排。 

    学习所在地体育成绩有效
   

   回原籍考生可直接用学习所在地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,这是明年体育考试推行的又一大人性化措施。户口在福州(含五区八县),而本人在外地就读的考生,考生学习所在地如果实行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,考生可以直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升学体育考试,不需要特意回福州再参加考试。考试成绩由学习所在地教育局(中招办)出具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,回原籍登记入册,计分制不一样的由学习所在地的成绩折算成等级。考生学习所在地如果没有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,考生还是要回原籍参加升学体育考试。

    往届生三个项目总分100分

    往届生初中阶段体育课学习成绩统计比较困难,因此考试成绩按升学体育考试三个项目总分100分计算,按同样考试标准再折算成“ABCD”等级。因此,往届考生更要加强锻炼,提高现阶段的体育成绩。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由各户口所属县(市)区中招办报名。而寄读生在寄读的学校参加体育测试,由寄读学校负责寄读生的考务工作,并将寄读生的学年成绩寄往该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入册。

    身体残疾学生可免考

    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,但应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,经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报市教育局核准,成绩按B级认定。未经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和市教育局核准的,成绩按D级认定。申请病免的考生,包括初一、初二的考生,必须持县(市)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,经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报市教育局核准,做病免处理,成绩按B级认定。未经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和市教育局核准的,成绩也按照D级认定。


  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,申请免考学生的相关情况学校将进行公示,如果出现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。无故缺考的考生,成绩将以D级认定。(记者 曾艳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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